文 献 复 制 室 管 理 规 则
2016-11-17 14:01:45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复制室为读者提供复印、速印书刊文献资料的服务。
第二条 凡带有淫秽或有关国家机密等违法的文献资料,复制室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服务。
第三条 读者在复制室要保持安静,不得与工作人员闲聊,以免影响工作人员操作。
第四条 读者在复制室要注意安全,切不可随意触摸设备、电器和工具物品等。
第五条 读者在复制室要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室内吃零食和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吸烟和随地吐痰。
第六条 读者要文明礼让,读者较多时不要拥挤,在室外排好队,按顺序进行复制。
第七条 员工复印或速印文献资料要按教务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和及时登记。
第八条 学生复印或速印文献资料要按教务部所订收费标准交纳复制费。
第九条 复制室管理人员要账目清楚,每月结算。
第十条 读者应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要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 凡带有淫秽或有关国家机密等违法的文献资料,复制室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服务。
第三条 读者在复制室要保持安静,不得与工作人员闲聊,以免影响工作人员操作。
第四条 读者在复制室要注意安全,切不可随意触摸设备、电器和工具物品等。
第五条 读者在复制室要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室内吃零食和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吸烟和随地吐痰。
第六条 读者要文明礼让,读者较多时不要拥挤,在室外排好队,按顺序进行复制。
第七条 员工复印或速印文献资料要按教务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和及时登记。
第八条 学生复印或速印文献资料要按教务部所订收费标准交纳复制费。
第九条 复制室管理人员要账目清楚,每月结算。
第十条 读者应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要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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