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书香天津·校园“悦读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11-02 14:12:56   来源: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的讲话精神,引领当代学生在书籍中汲取营养和智慧,保持健康心态,用阅读汇聚青春正能量,天津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委员会)联合组织在全市大中小学开展书香天津·校园“悦读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天津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委员会)
  主办单位:天津市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
  天津市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天津科技大学图书馆、天津市各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新蕾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天津微图科技有限公司(读者之星网)
  媒体支持:海河传媒中心音乐广播、天津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
二、活动主题
  新时代·阅读点燃梦想
三、活动对象
  天津市大中小学在校学生
四、活动形式
  根据活动主题及推荐书单,精读书中某一章节,撰写读书心得,参加“悦读之星”演讲大赛。
五、活动流程 (一)作品征集
  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参赛学生根据要求录制演讲视频,将个人信息(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和视频发送到邮箱17750870@qq.com。
(二)作品推选
  时间:2020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
  图书馆将组织相关系部老师对参赛视频进行评选,选出优秀参赛者推荐参加全市总决赛。
(三)全市总决赛
  大学组:采用现场专家评选方式。
  时间:12月上旬。
  地点:天津科技大学。
六、作品要求
  (一)围绕主题及推荐书单,主旨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向上,语言表达流畅,思路清晰,思想丰富且有内涵。
  (二)采取单人演讲(朗诵)的形式,作品支持mp4、mov格式,视频开头需录制选手姓名、所在学校、作品名称、参考书籍等信息,视频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
视频录制开头格式举例:“大家好!我是来自**学校**院系或班级的***,我演讲(朗诵)的题目是《***》,参阅著作是《***》。”
  (三)内容应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将取消参与资格。
  (四)视频录制应完整流畅,自行选择场景,优先采用“一镜到底”的录制方法,镜头切换次数不超过10次。
  (五)视频须采用同期声录制,不允许后期配音。请选择安静的录制环境,尽量减少环境噪音。
七、奖项设置    
  组委会视活动报名情况及作品征集情况,设置单项奖、入围奖、网络人气奖(由系统自动生成)、组织奖(根据作品征集数量及获奖情况)等若干名,对获奖个人及单位颁发市级荣誉证书,予以鼓励。获奖名单及作品将在“书香天津”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展示。
八、活动须知
  (一)参评者需保证参评作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因此产生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全部法律责任均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
  (二)组织机构(主办、承办、协办、组织、支持单位)拥有对提交作品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声音、图像、文字、图片等)的非商业用途的永久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展览、出版、媒体报道、网络推广等),不另付报酬。
  (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四)参评者参与本次活动即视为完全同意全部活动规则。



附件:2020校园“悦读之星”推荐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