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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寒假前借书通知
2017-12-11 10:15:49   来源: 点击:

  2017年12月11日起所借图书,均可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之内办理清还手续,即2018年3月9日为最后还书截止期限。逾期未还图书均按超期制度办理。
  凡12月11日前所借图书,如寒假后归还,须在12月11日起及时办理续借或者重新借阅的手续。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并在寒假中妥善保管所借图书为盼。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17.12.08